[转帖]两会提案:无条件为所有“黑户”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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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帖]两会提案:无条件为所有“黑户”上户口 (1959 reads) 作者: lumo 文章时间: 2009-3-02 周一,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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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mo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两会提案:无条件为所有“黑户”上户口
编号:E两会提案第408号
案由(提案主题):无条件为所有“黑户”上户口的建议
提案类别:民生类提案
主办(上报部门):公安部
协办: 民政部
提案人: 何亚福
提案网址:https://elianghui.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id=2963&boardId=1&view=1

内容:
“黑户”,是指没有户口的人,一些违反计划生育超生而且未交罚款或社会抚养费的、未婚生子的、抱养手续不全者等等都可能报不了户口,成了所谓的“黑户”。黑户享受不到任何公民权利。在现行户籍制度下,没有户口的人可谓寸步难行。黑户在求学、求职、结婚、生子方面遇到重重障碍,他们当然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政治权利。没有户口,也就办不了身份证,而没有身份证,也就等于被剥夺了许多权利。例如,开设银行帐户需要登记身份证,黑户没有身份证,当然也就开不了帐户;去邮局领取汇款需要身份证,黑户当然也领不到汇款;外出住宿需要出示身份证,黑户也没有住旅店的权利……
上户口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孩子的一项宪法权利,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宪法》和《国籍法》并不区分计划内与计划外生育,没有准生证、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等等都不是不能上户口的理由。超生的是父母,请问孩子何罪?居然连做正常公民的资格也被剥夺了?这岂不是把上一代人的行为株连到下一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无论是计划内出生还是计划外出生的孩子,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都具有中国国籍,都属于中国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孩子既然属于中国公民,那么当然享有上户口的权利,因为没有户口的人享受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建议:
一.恢复户口登记原来的本意,应当使所有婴儿(不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一出生都可办理身份登记。
二.公安部门对过去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户口、身份登记的黑户进行全面的、无条件的重新登记。

作者:lumo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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