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服务以后(此文章为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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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服务以后(此文章为转贴)
(1922 reads)
作者:
山东斯汀
,
来自: 某国驻华使馆
时间: 2008-3-04 周二, 10:33
作者:
山东斯汀
在
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房管局不相信边检,边检放入国境的护照,房管要你拿去公证一个中文名。这个中文名完全由你杜撰,并无稽可查。不知道房管是不相信护照还是懒得看英文,反正你得为护照做一个中文的公证。你先是按外国习惯,把姓放后面公证一下,房管说不行,要按中国习惯。你得再去做一遍。一年后,房管又给公证下了个新格式,你还得按新格式再做一个新公证。房管说,这是对你负责。
又一年,旧护照过期,你拿新护照去办事,房管又不认了,说护照号变了,你得让大使馆出证明:新旧护照乃同一人也!就像你换件衣服就得向别人证明你还是你。使馆说,旧护照自我出,新的又出自我,还证明什么呢?
服务员定规矩,被服务的你就得服务这些规矩;服务员为自己的方便定规矩,被服务的你也就为服务员的方便团团转。干脆把你叫做服务员吧?不行,因为服务员又是起名的,就不给你起这个名。
被政府服务之后,你只有疲惫,无奈,疯狂和受侮的感觉。就像有人逼着你脱裤子放屁,一天放几次都得脱裤子,然后还告诉你,这是为你服务,向你负责。
阿弥陀佛!
作者:
山东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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