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请信息公开 促行“阳光政府”(制度建设一小步,政治改革一大步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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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申请信息公开 促行“阳光政府”(制度建设一小步,政治改革一大步 转贴) (1430 reads) 作者: EIC 文章时间: 2008-5-05 周一,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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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IC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财经》记者 秦旭东 陈中小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首个工作日,诸多公民申请信息公开,敦促行政机关落实“阳光政府”承诺

  【《财经网》专稿/ 记者 秦旭东 陈中小路】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依条例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首例”案件也在不少地方产生。

养犬管理费用信息成北京“首例”

  5月4日当天上午不到9点,北京市民陈育华就赶到东城区东交民巷甲36号,向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递交了一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相关的申请信和附件资料。
  对方出具的《登记回执》(市公安局(2008)第1号回)显示,陈育华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已被受理。根据条例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将于2008年5月23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另行书面通知。
  陈育华申请的内容是北京市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他在“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栏目中详细列举了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相关要求:
  北京历年所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入,如分区(派出所)分标准(1000元、500元、200元等)犬只的明细汇总;
  历年支出状况,如提供的服务和费用发生的分类明细汇总等,公民养犬所缴费用属公共资源,又被限定为养犬管理服务费,理应接受公众监督,向养犬人提供的有关信息,应由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发布,如遇质疑,请做进一步的解释和澄清。
  “徒法不足以自行”。陈育华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已经很久了,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促使“阳光政府”兑现承诺。
  从1995年开始,北京市就对饲养宠物犬收取管理费,第一年为5000元,以后每年2000元。2003年管理费调整为第一年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这一收费的合理性及费用使用情况后来引发长期的争议。到2006年年底全国各地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运动期间,相关争议更是达到高潮。
  陈育华表示,自己作为养犬缴费人,自然关心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后的使用情况。但多年的经历表明,除了提供一针狂犬疫苗外,其他服务少之又少,“所缴的费用和受到的服务极不对称”。
  2003年,陈育华就曾致信北京市人大,指出养犬规费没有专款专用,要求政府对规费收支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布。保守估计,自1995年以来北京市收取的养犬费至少十几亿,虽经广大公众和媒体的一再追问,但主管部门从未作过科学、可信、细致和负责任的说明。
  2005年7月,北京市有关方面解释,“大部分用于每年给登记犬打免费狂犬疫苗,其次主要用于养犬法规宣传和日常管理工作。”但这一说明过于模糊,并不能服众。陈育华和北京部分犬种俱乐部代表随后致信国家审计署,希望对养犬费的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广大缴费人提供真实、科学、具体的审计数字。
  之后,他还曾同著名维权人士郝劲松接洽,准备就养犬费问题提起诉讼,但最终还是决定“缓一缓”,他们要等待的正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实施的契机。
  养犬费收取标准应该公开透明,并听取公众意见,收取的费用应该专款专用,“取之于犬,用之于犬”,用于狂犬疫苗、流浪狗收治、设定救助基金或者购买养犬人第三者责任险,其收支应该向养犬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如果此次依据条例申请信息公开无果,“肯定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陈育华坚决地表示。

土地信息受百姓关注

  差不多和陈育华的行动同步,北京市民朱福祥和湛江也向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和海淀区环保局提出了申请。
  朱福祥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通达新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情况”;湛江申请的内容是:“海淀区四季青镇门头村在建小区的环境评估报告”“海淀区四季青门头村人口总数及动迁人口数及名册”,以及“海淀区四季青门头村原土地总面积及历年土地征收利用情况”。
  朱福祥申请公开的信息同之前爆发的周良洛地产弊案有关。今年3月28日,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因受贿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周收受的贿赂款近1700万,大多数涉及土地审批和房产项目。
  2002年周良洛出任海淀区区长不久,就高调提出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海淀区,并因此名噪一时。之后,海淀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被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
  2007年9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在此次行动中成绩显著,作为“先进单位”被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其中查出海淀区“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项目就涉及四季青镇。
  位于四季青镇的常青通达新村(又名“郦城小区”),由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商,其总经理戴迪正是周良洛案的行贿人之一。朱福祥期待条例确立的“阳光政府”理念能照亮周良洛弊案中的那些黑幕。
  而湛江申请的信息涉及四季青镇门头村的香山清琴别墅。这个位于香山脚下的项目占地25.3万平方米,因开发商允诺的回迁房因故未能按期交付,数百户拆迁后无房居住的村民一直进行维权抗争。
  朱福祥向《财经》记者介绍,海淀区信息公开办已经受理了他们的申请,他们将等待答复。而海淀区环保局在当天就给出了答复,他们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常青通达新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门头村在建小区的环境评估报告)不存在。他们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可以成为证明相关项目违规的证据,对其维权行动大有裨益。

上海律师申请阜阳疫情信息公开

  同是5月4日这一天,上海律师严义明赶到安徽,针对最近安徽阜阳肠道病毒EV71大面积感染引发手足口病的情况,严义明向安徽省卫生厅申请公开有关疫情的详细信息。此后,他还将赶往阜阳,就此事向阜阳市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此前,对于阜阳政府方面在是次肠道病毒EV71爆发时是否瞒报迟报,社会和媒体提出了广泛的质疑。根据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的传染病调查结论,该病从3月上旬即开始发生,但据安徽省卫生厅发布的新闻通稿,该厅接到阜阳市报告的时间是3月31日。此后直到4月23日后,安徽省卫生厅才向社会公布疫情情况。
  阜阳手足口病事件中的信息公开问题,正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困难的一个典型,这个当年因SARS事件促动而生的“阳光条例”,能否扫除民众知情权所面临的重重幕障,严义明的行动将会给出答案。
  关注条例实施的学者们希望更多的人去推动“阳光政府”的前行。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这两个“车轮”中,他们更为看重依申请公开的动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认为,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某种程度上是一项政府“自我革命”式的制度。“自我推动”的变革在动力上存在极限:当制度变革涉及到对改革者原有利益的伤害时,推动力将递减,从而导致动力衰竭和疲惫,进而导致其实施过程中“打折”甚至最终形同虚设。
  他认为,推动制度不断前行的力量,只能是社会个体和公民社会自下而上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只有可持续的公众参与和行动,才能使“阳光政府”获得永续的推动力,制度也将在公众日常化的“消费”过程中获得生生不息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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