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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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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道法自然




头衔: 海归准将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博导

加入时间: 2009/08/09
文章: 2102

海归分: 150279





文章标题: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3179 reads)      时间: 2013-10-21 周一, 22:44   

作者:道法自然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引言: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强奸”案例。作者易胜华在文尾说:“我相信,这个案件最终会还小志的清白。我同时坚信,玩火者必自焚。无论是陷害小志的那位女孩洋洋,还是那些将错就错、把法律当成交易的案件承办人,总有清算的一天。就像那句著名的预言:我们等得到。”
但这一天等到了吗?


案子简介:

易胜华2010年办了一个案子。男主角是“官二代”叫小志,是北京一普通院校大一的学生。女主角洋洋是他班上的一位同学。刚开始的时候两人关系一般。但当洋洋知道了小志的家庭情况后,突然对小志变得非常热情,经常在QQ上找小志聊天,言语暧昧。

洋洋要求与小志约会,2009年12月19日下午5点到小志家见面。洋洋被小志企图强奸未遂,还“丢了”20000元现金。想借机敲诈小志。

  敲诈不成,洋洋又欺骗小志删除两人的手机短信和QQ聊天记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才于当月21日向派出所报警。

洋洋收下小志父母的10万元赔偿金之后,得寸进尺,要小志家里再给5万元,还要小志退学。她的行为匪夷所思,明显已经构成诬告陷害和敲诈勒索,为什么司法机关对此却视而不见?



  易胜华律师办案手记——冲 动 的 惩 罚

  深夜,电话铃声响起。我迷迷糊糊地拿起手机,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不由得叹了口气,打起精神,接通了电话。
  给我来电话的,是一位姓王的女军官。她是某著名军队医院的内科主任,丈夫是某军区参谋长。她的儿子小志,一名20岁的大学生,此时正关押在看守所里,罪名是强奸。终审判决已经宣判,她没有放弃努力,仍然在为儿子奔走。
  王医生在电话里充满歉意,说:“这么晚了还打扰您,真不好意思,我睡不着觉,还是想跟您谈谈小志的案子……”
  案件的证据我已经滚瓜烂熟,所有的细节我似乎都亲身经历。我驱走睡意,和王医生研究起案件的突破口。我知道,通话至少要持续一个小时,这个夜晚注定无眠了。

一、
  王医生第一次来到我办公室的时候,身穿军装,一脸的悲愤。她说,她的孩子小志因为涉嫌强奸被公安机关立案,关押了一个多月后取保候审,现在案件已经开过一次庭。她在网上看过我关于强奸罪的分析,觉得非常专业,希望我能接受委托,代理这个案子。
  在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之后,我第一个反应是:“官二代”。对于这个群体,老实说,我非常反感。他们做出无法无天的事情,完全是意料之中。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那是替天行道。
  王医生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她诚恳地对我说:“下次我让孩子跟我一块来见见您,他是个很老实很内向的孩子,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说着,她从包里拿出厚厚的一叠材料。
  我仔细翻阅着那一叠材料,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这是她之前聘请的一位律师写的辩护意见和搜集的部分证据。透过这些材料,我对案情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小志是大一的学生,在北京一所很普通的高校读书。洋洋是他班上的一位女同学,是在新疆长大的汉族女孩。刚开始的时候两人关系一般。但是,当洋洋知道了小志的家庭情况后,突然对小志变得非常热情,经常在QQ上找小志聊天,言语暧昧。比如,给小志发一些“亲吻”、“玫瑰花”“害羞”之类的表情,管小志叫“哥”,要小志“抱抱我,亲我”、“喜欢我”等。不到一个月时间,他们的聊天记录竟然有100多页。

  案发前一天是周五,晚上两人在QQ上聊了很长时间。洋洋给小志发了一张女性胸部特写的图片,问小志“你喜欢大胸女人吗?”,还说自己“胸不够大”,“想去丰胸”。洋洋还问小志“周六晚上你妈妈在家吗,我想到你家去住”,而且“我要穿你的睡衣”等等。两人商量好了周日一起去看电影、上餐馆吃饭。
  周六下午四点,洋洋如约来到小志家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两人的说法完全不同。
  洋洋在公安机关报案时陈述:小志从地铁站接到她后,在他家单元楼下突然兽性大发,将她强行拽上四楼。小志打开房门后,将她从客厅拖进卧室,然后按倒在地上意图强奸。她极力挣扎、反抗,苦苦求饶,甚至以死相逼。趁小志不注意,她夺门而出,跑到小志家边上的军队医院门诊部。在电梯里洋洋看到一位送盒饭的工人,央求这名工人将她送到地铁站,这才侥幸逃脱。
  而小志的说法却是:接到洋洋后,他们一起上楼进入房间。先是坐在一起玩电脑、听歌,然后又逗了会小狗。后来,小志带着洋洋参观家里的房间。走到卧室的时候,他抱住了洋洋,两人倒在床上。但是洋洋一直在挣扎,还挠了一下他的脸。他就算了。两人又听了一会歌。洋洋说肚子饿了,想出去吃饭。他们一起离开。路过医院门诊部的时候,洋洋说去上个洗手间,然后进了大楼。小志等了半天,没等到洋洋出来,拨打洋洋手机,一直没有接听,小志只好独自回家了。
  当天晚上,洋洋给小志打电话。小志问她去哪了。洋洋回答说:“临时有事,直接回表姐家了”。洋洋还说:“我的包落在你家里了,里面有两万元现金,你明天把包给我送过来。”小志找到洋洋留下的背包,包里只有一个小玩偶和几件衣服,没有现金。第二天上午,小志来到约定的地方,洋洋和她的表姐一起来的。

小志说:“我没看到包里有钱。”
洋洋说:“你不把钱还给我,我就报警。”
小志说:“反正我没拿你的钱,你爱报警就报警吧。”

  周一上课的时候,洋洋主动找到小志,说这个事情算了,要小志删除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小志当洋洋的面删除了手机短信。但是在删除QQ聊天记录的时候,他留了个心眼,删除之前做了备份。

周二下午,洋洋向派出所报警,小志在学校被警察带走。

  仔细比对两人对案情的陈述,我感觉小志的说法更符合常理。既然和洋洋一起到自己家里,小志何必那么迫不及待,在楼道口就突然“兽性大发”,将洋洋强行拽上去呢?这是军队的家属楼,邻居们都是天天照面的叔叔阿姨,小志难道不怕被人看见吗?按照洋洋的讲述,小志更像是一个作恶多端的色情狂,而不是大一新生。

  我拿着厚厚一叠打印出来的QQ聊天记录,一页一页仔细查看。里面有很多连我看了都会面红耳赤的言语和图片,都是洋洋发给小志的。看得出来,洋洋很主动、很开放,而小志则很被动。面对洋洋的挑逗,他更多的是以“……”或者“呵呵”回应。

  根据聊天记录,在案发之前,洋洋多次向小志打听他家的经济状况,包括父母的职务、收入、几套住房等等。洋洋还说她想家了,元旦的时候想坐飞机回新疆,但是钱不够,问小志能不能帮她买机票。小志没有回应。案发前一天晚上,洋洋更是极力挑逗小志,主动提出要去小志家过夜,并说“哥哥你可不许欺负人家哦”之类的话。任何一个男人,看到这些话都会血脉贲张、浮想联翩,何况是一个青春期的小男孩呢。

  我问王医生:“你没有将这个聊天记录交给警察吗?”
  王医生一脸的愤怒,说:“小志被带走后,警察扣押了他的笔记本电脑。他在警察问话的时候,告诉警察他电脑里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和洋洋的关系。但是警察却告诉小志,他的电脑开不了机,无法调取聊天记录。小志取保候审之后,我们取回了电脑,找一名技术人员帮我们修理电脑。电脑技术员说,小志的电脑被格式化了!”

  我震惊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这可是非常严重的行为啊!

  王医生接着说:“后来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帮助,恢复了电脑里的数据,这才把聊天记录调了出来。但是,我们把聊天记录交给警察的时候,他们说,这个东西没用,你儿子已经承认了他想强奸洋洋!”
  我苦笑着摇头。在很多办案人员的心目中,口供是“证据之王”,只要犯罪嫌疑人承认了,再有力的证据他们也不放在眼里。如果嫌疑人不承认,他们就会想办法让他承认。冤假错案,大多就是这样形成的。


  二、
  几天后,王医生带着小志来到我的办公室。
  出乎我的意料,小志竟然是一副腼腆、木讷的样子。他瘦瘦高高,脸色苍白,眼窝深陷,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没有一丝的张扬和跋扈,也感觉不到那种不可一世、满不在乎的戾气。难怪他的妈妈不相信他会强奸。
  我问小志:“为什么在看守所里会承认自己想强奸洋洋呢?”
  小志说:“警察告诉我,电脑坏了,里面的资料都找不到了。我想这个事情我现在说不清楚了。警察又说,只要承认了,很快就可以取保候审出去,我就承认强迫了洋洋,想和洋洋发生性关系。”
  王医生告诉我,小志被关押以后,她和小志的爸爸不敢肯定小志是不是犯罪了,想争取得到洋洋和她家里人的谅解。他们在军队保卫处干部的陪同下,专门去了新疆洋洋家里,当面赔礼道歉,给了洋洋家十万元的赔偿。洋洋也写了《谅解书》,同意司法机关对小志从轻处理。司法机关考虑到受害人已经原谅,而且小志又是在校学生,所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然而,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洋洋向小志家里追加了两个条件,要求再赔偿5万元,并且小志必须从学校退学。此时小志的笔记本电脑数据已经恢复,王医生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回绝了洋洋提出的条件。洋洋立即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新的申请,撤回此前的《谅解书》,要求法院从严惩处小志。
  王医生说到这里,浑身颤抖,泪如雨下。

我对这个军官家庭充满了钦佩和同情。以他们的身份地位,稍微动用一些关系,摆平这点小事应该不难。但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自己的孩子可能有错,应当安抚受害人。得知真相后,他们仍然没有考虑如何去恐吓、报复洋洋,而是通过律师寻求法律的公正处理。这么正直的军官,令人崇敬。同时也让我坚信,这样的家庭不会教育出混账孩子。

  但是,事情已经变得非常棘手。不知什么原因,侦查机关轻信了洋洋的一面之词,检察机关没有认真审查证据,稀里糊涂地将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如果小志无罪,办案人要受到相应处分。办案单位实质上已经与洋洋是一个阵营,他们为了个人利益考虑,必然会将错误坚持到底。我们的对手,不仅仅是那个叫洋洋的女孩,还包括了办案单位的相关人员。这是令人头疼的事情。
  我们没有退路,只能选择无罪辩护。小志刚刚成年,不能有任何犯罪污点。对于一个尚未结婚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的小男孩来说,这个莫须有的“强奸罪”将是他一生的阴影,会严重影响到他今后的恋爱、婚姻和工作。据我所知,在监狱里“强奸犯”是最为人不齿的。他们在监狱里的地位最卑贱,受尽同监犯人的歧视和欺凌。这是一个孩子无法承受的。
  小志的爸爸,军区参谋长从外地打来电话:“易律师,如果我的孩子真的犯罪了,作为一名军人,我们绝对不会包庇他,哪怕是判小志死罪,我们也认了!但是,如果他没有犯罪,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为他讨回公道!”

作者:道法自然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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