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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吃喝玩乐系列:上海闲话研究 (转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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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普若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元勋 声望: 大师 性别:  加入时间: 2004/02/21 文章: 26038 来自: 中国美国的飞机上 海归分: 419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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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普若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上海闲话研究
话语研究(第1号)
引言
想一想,我们是如何学会新的俚语的?
比如说,上海话中的“大兴”。当你在路边摊头看到一样惹你心动的商品、想去买它时,你的上海朋友或许会对你说:“不要买它,这是大兴货。”即使你不知道“大兴货”是什么意思,但从这话中至少能得出结论:大兴货是不值得买的。同样的情景,你也许听到的劝告是:“不要买它,这是温州货”。结论是一样的:温州货不值得你掏钱去买。
我们再设想另一个上街购物的情景。这次是你的朋友劝说你去买一样东西,他也许会说:“唉,这个好,正宗的!”或者说:“真正的德国货!”假设你也不知道“正宗”的意思,但起码你知道了,在上海话中,“大兴”与“正宗”是一对反义词。
有一天,或许你还可能听到你的朋友这么说:“某某的话你也信?他在开你的大兴呢!”或者:“这事你可得替我认真办,勿要开大兴。”
只要你知道某某是怎样的一个人,并且你也同意这话,那么,“开大兴”在这里几乎就象看图识字一样,直接给出了它的意思:胡言乱语,不负责任。
人有行为意志的能力,商品怎么也会胡说八道、不负责任呢?
不用问,“大兴货”当然指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说的自由
如果去问一个老上海,今生今世在生活中,可曾听到有人用上海话这么说过:“阿拉是江北人。”他肯定会摇头说:“没有!”
“江北”相对“江南”而言,在上海特指“苏北”,仅为一个地理位置概念而已。但这句话却从不曾出现在上海方言中,岂非咄咄怪事一桩?
福柯在其法兰西学院就职演说《话语的秩序》中说道:我们不可能有说出一切的自由。
历史上,一个中性词成为了一种“禁忌语”,最著名的例子大概是“支那”。据施蛰存考证,“支那”原起源于印度古代人称中国为“脂尼” ,Chini。待流传到日本后,便成了"支那"。"对日本人来说,'支那'可以说是China的译音。"(《支那•瓷器•中华》)。
日本前著名作家、《太阳的季节》作者,后从政的极端右翼分子石原慎太郎是少数至今仍坚称中国为“支那”的日本人之一。他的理由是:“为什么英文可以称中国为China,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也大致相同,为什么日本人不能使用历史上一直用过的'支那'呢?我不认为有任何侮辱之意。"
一般认为,“支那“这个词由中性词变成为贬义词,是1894年的甲午战争之后。当时,满大街庆祝的日本人都在高喊:"日本胜利!支那败北!""从此,'支那'一词在日本就有了战胜者对于失败者的蔑意。" (《悠悠文摘》)
可是,问题似乎没有这么简单。俗话说:俗字无考,俗字无字。在考察一个中性词演变为褒贬词的时候,我们往往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也许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它的诞生日,却不可能清楚地说出这个词以后的演变踪迹。因为一个人的语言一旦形成,就有可能终其一生都不改,并不因为时代赋予其新的内涵,便相应地做出调整。上海教授陈思和读了一本其中有许多上海话的四十年代小说《亭子间嫂嫂》后写道:“我在阅读时,脑子里不断浮现出我的外祖父生前的音容笑貌,因为小说里所用的语言,活灵活现地表现出我的外祖父一代人的感情表达方式。”
陈思和的外公并不因为陈生于五十年代,便改用五十年代的上海话与他的小外孙交谈。即使到了六十年代、七十年代,我想,老人大概仍然会一如既往地使用周天籁时代的语言。
严复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也许严复到死也不会意识到,就在一海之隔的异域,“支那”一词已变成了对中国的蔑称。即使知道了,恐怕也难以改口。
郁达夫的《沉论》写于1921年:"我"走上了酒楼,侍女问道:
“‘你府上是什么地方?’
一听了这一句话,他那清瘦苍白的面上,又起了一层红色;含含糊糊的回答了一声,他呐呐的总说不出清晰的回话来。可怜他又站在断头台上了。
原来日本人轻视中国人,同我们轻视猪狗一样。日本人都叫中国人作“支那人”,这“支那人”三字,在日本,比我们骂人的“贱贼”还更难听,如今在一个如花的少女前头,他不得不自认说:‘我是支那人’了。
‘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强大起来!’”
这个“我”自称:“我是支那人”。如果从词的本义上说,“支那”比“贱贼”还低,岂有这样自我作贱的戅大?正因为“支那”是个客观词,所以郁达夫也只是如实地写道:“日本人都叫中国人作‘支那人’”,而不写作“日本人都蔑称中国人作‘支那人’。”“支那人”成为了一种贬称,真正的原因在于:“原来日本人轻视中国人,同我们轻视猪狗一样。”是“支那”的受指出了问题,而不在能指上。就像上一节中,“这是温州货”一样。只要温州货的质量上去了,那么,有一天,它就会象“德国货”一样,成为了“乓乓响”(上海话,好极了)的同义词。
由此也可见出:“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强大起来!”绝非象现在人们所认为的是一句煽情的多余的话,它用在这里,恰是郁达夫文学天才的不自觉的流露。
不久前,传出日本丽泽大学讲师藤井升,因其在教学中,一直称中国为"支那",最后,在该大学中国留学生们的强烈抗议下,被校方解除教职。
我以为,我们应该将此事件视为一件大事。它是名副其实的一次受指的胜利!
石头这个受指不会说话,而人却能。
生活中,人们或许并无贬义地给自己的朋友起了一个绰号,然而,一旦朋友对此发出了抗议,如再一味坚持使用的话,依据常识我们也可知道,那无疑就只能被视为恶意的诽谤了。语言并不发生在真空里,它是相互的东西。尤其是在受指者认为其能指是一种恶意的蔑称情况下,象石原慎太郎的这种逻辑就纯属性质恶劣。
我们并没有言说一切的自由。勿庸置疑,只要上海话里,继续把“侬这只江北人”视为是一句骂人的话,上海的苏北人后代,继续把自己称为“阿拉是江苏的,”“阿拉是江北人”就将仍然是一句说不出口的上海闲话。
然而,如果因为sina在日语里是"支那"的意思,便要求新浪网站改名,那倒也大可不必!说不定有一天人们就会象喜欢"唐人"这个词一样,重又流行起"Chini”来呢。因为“支那”在日本的滥觞,也正是中国的“大唐盛世”之时。
哪能
2003/6/28
话语研究(第2号)
大兴非DASHY(上)
证实易,证伪难。比如,你对一个来访的朋友说:幸亏你这时来看我,要不你此时此刻肯定会被汽车压死。这话听了虽然让人来气,但却无法反驳。因为你的朋友此时此刻确实就在你这里,而不在马路上。象这类命题其实是不可证伪的。
再举例说,有人断言:一百年前的此时此刻,在这方圆不到一公里的地方下起了一场罕见的大雪。要驳斥它就象上述的命题一样,几为原则上的不可能,可要证实它却并非不可能,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即可:恰好下了一场大雪,并且恰好也有人记录了它。当然,象这样的情况从概率上说也几乎为零。
更进一步,我们可以考察一个与圆周率有关的命题。我们知道圆周率等于3.141592653……,它是一个无理数。假如有人断言,在圆周率小数点的某一个地方将连续出现一万次的8。象这样的命题,就是一个只可证实而绝对无法证伪的命题。
了解这种证实与证伪在命题中的不对称性,对于训练我们的思维是有极大好处的。总的说来,形而上学的命题“易证难驳”,因为这类命题并非来源于经验,而大多出于作者的奇思妙想。象“白马非马”、“金山不存在”或“飞马存在”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困扰人们思维的例子。
当面对一种说法“大兴即DASHY”时,同样的麻烦出现了。
流行于八十年代之交的沪语“大兴”,据上海史专家薛理勇认为,它与上海的“大兴街”有关。“上世纪(十九世纪)后期南市小西门外新开一条‘大新街’,后来改名‘大兴街’,这些加工非真金首饰的工场主要设在这里。据说这里生产的饰件盖有‘大兴’印戳,以示与正宗银楼产品区分,所以人们把非正宗饰件称之‘大兴’或‘大兴货’。也有人认为大兴街生产仿金饰件是不打印记的,只要看到没有印戳的饰件即知是大兴街生产的,所以称之为‘大兴货’。”(《上海闲话》)
应该说,该文把“大兴”这个词考察得很清楚,几乎可视为定论。该词的内涵也与我们这一代人的记忆相吻合:毛泽东时代商品奇缺,假冒产品几乎绝迹。当“大兴”这个词重又流行开,也正是路边摊头上,“温州货”、“滑头货”等假冒伪劣开始泛滥之时。
“大兴即DASHY”见之于朱大可一文:“隐藏在当代上海俚语中的那些近代隐语记号,无疑是我们对殖民地鲁迅进行精神分析的一个文化语言学的主要依据。我注意到,那些描述商品和人性低劣性的语词在上海俚语占据了重要地位:"蹩脚"(BILGE,船底污水,引申为肮脏的、下三滥的、劣质的)、"大兴"(DASHY,浮华的,华而不实的,引申为假的、冒牌的、劣质的)以及“肮三”……(《殖民地鲁迅和仇恨政治学的崛起》)。
对于象这类只有结论而无证据的东西,要反驳其伪,我承认,这于我说来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也许有读者会以为,只要翻开字典,指出Dashy的音读虽与“大兴”相近,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却主要是指:“时髦的;浮华的”,与“大兴”在沪语中的意思相差甚远。如果以为这便构成了一种反驳,那么,我想,这场笔墨官司肯定也是有得好打的了。假如“大兴”真的是一种舶来品,它当然在一种新的环境中也会有变种的可能。然而,反过来说,要证明“大兴即DASHY”,在原则上倒是可能的:只要我们在鲁迅的同时代中找到证据,这个命题即为真。而这并非不可能。但如果以为找不到证据,便认为“大兴即DASHY”这种说法不成立,这在逻辑上说,却是绝对错误的!
“大兴即DASHY”,就象上述已谈到过的圆周率的小数点中,在某个地方将连续出现一万次的8一样,理性都不擅长于处理这类事情。我们只有依靠自己的感觉与常识来判断其有无意义。
大兴非DASHY(中)
然而,象下面的命题却极易被证伪。
九十年代中期,我在虹口编一份小报,当时,薛理勇先生曾赐稿《一只鼎》,后来因故未发。我在《上海闲话》中没有找到该文,也不知道薛先生在其他地方发表了没有。大意是,沪语“一只鼎”源起于文革后期,有一年,上海博物馆门门口放置了一只鼎,当时,极为轰动。旋即成为了一句流行语,一只鼎,意为好极了!
查新近出版的《上海话流行语》(阮恒辉、吴继平编著,2003年3月第一版),也认为“一只鼎”出现于文革后期:“一只鼎,指非常好、好到极顶。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
经验主义的命题与形而上学的“存在”命题不同之处在于,这类命题由于是包含经验内容的,因而,它可以经受经验的检验。一个有名的例子即普波尔的“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普波尔认为,只要发现一只黑天鹅,那么,这个命题即被证伪。
《亭子间嫂嫂》是一部最迟不晚于1942年发表的作品。在现代文学史上,它独树一帜地以地道的“沪语对白”写成,当年一径发表,便轰动海上,其感人程度并不亚于《西厢记》与张爱玲的《十八春》之于读者。可惜,后人所知甚少。当初陈思和也是从来他家干活的一个老油漆工之口,才第一次获悉此书。1997年,安徽文艺出版社重新做了再版。正是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至少在40年代,“一只鼎”就已成为一句沪语。
“‘朱先生,说来噱是真噱,我从来没有把男人玩的这样够开心的,这是第一次,你想想阿有趣?’
我听得出神了,胜读十年书,觉得一个女子玩男子的手腕,比男的胜万倍,亭子间嫂嫂虽不能称个中老将,但也算得一只鼎。”(《亭子间嫂嫂》,P298)
本书中的亭子间嫂嫂,时年22岁,确实还算不上是一个风月场上的老手,然而,她玩男人确实玩得很转,漂亮极了,真正称得上是“一只鼎”!
大兴非DASHY(下)
如果俚语是粗鄙的,那就没有理由不正视人性的粗鄙。记住这一点并非不重要。由于做俚语考证的人,常是些知识分子,因而,他们往往象做文字考据时一样,倾向于把一个新的俚语做“典故”、或“洋泾浜”考。
“一只鼎”这个词的引出,为什么非得要以“一只鼎”这个物的诞生为前提呢?160年前,上海刚开埠时,“你吃饭没有?”在上海话里是:“侬饭吃啊末?”后来又变成:“侬饭阿曾吃?”、“侬饭吃了伐?”到今天干脆就是“饭吃啦?!”80年代的中学生,爱理不理时喜欢说:“废话!”90年代末期开始又变成了“费讲!”或“有空伐。”
从上述各种说法的不同中,除了虚词有所变化,我看不出实词上有什么重大的改变。俚语既为俗人们所创造,乡音本身所存在的替代规律也就决不可等而闲之。何况,一般说来,俗人们也是喜欢唱“卡拉OK”的,他们自然懂得音律之美,以及节约的需要。当“一只鼎”流行开时,与此同时流行的还有“鼎脱勒”、“一级勒”。难道就不可以简单地认为,“鼎”即等同于“顶”吗?再从“一级勒”,演变为“一只鼎”吗?
“赖三”这个词,有人将它写作为“拉三”、也有人写作为“垃三”。《上海语流行语》一书,将它写成为“赖三”:“指不正经的女子、女流氓。来自英语lassie(少女、情侣)一词的译音。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70年代后期非常流行。”
既为译音,只要能够发出La这个音就可以了。但除了上海人之外,谁又会将“赖”发为La,而不是Lai呢?lassie这个音读写成这样,这是不是也有些太难为了非上海人士?在毛时代,一个“洋泾浜英语”突然空穴来风地归来,是不是也有些非夷所思?
何不干脆简单些,就从上海话里,把“抵赖”的“赖”读成为“拉”开始考察。
中国圣人喜欢说:“一生二,二生多”。在上海话里,“三”生的东西也多多。比如说:猪头三、老鬼三、礼拜三、翘老三、勿来三;瘪三、肮三、刮三……即使颠倒过来说,“三”在上海话中,也大多是描写的人性的阴暗面:三只手、三夹板、三脚猫、三吓头、三妹子、三道头。放在当中的“三”呢?十三点、车三头、轧三胡、小三子……也是半斤八两、不见得好到那里去。四个字、五个字中的“三”是:老笳三千、乱话三千、黑三话四;三钿作二钿、三分钟热度、么二三角落……一路货色!
一言以蔽之,“三”在上海人的头脑里,不外乎肮里肮三、勿二勿三。几乎难以想象,还有比上海话更加鄙视“三”、糟蹋“三”的别它方言。
因此,我乐意设想,一个脑子里满是“三”的工宣队,当面对百般抵赖的学生时,某一天,无意之中创作出了“赖三”这个流行语。
“已经捉牢勒,侬还赖,还赖!”
(为什么事呢?也许是为手抄本《少女之心》、或《一把铜尺》吧。)
工宣队说。
“我没赖。”
(回话的也许是个脸色红彤彤、洗好头发后故意让头发继续披散开来的小女生)。
“伽刮三的事体,侬还赖!侬这个瘪三……”(工宣队怒不可遏)
(不,不,瘪三是上海男人的专门语,上海女人只能称“十三点”。但如果称之为“十三点”,就意味着放她一个“码头跳跳”了。不!)
“侬赖!侬赖好勒。侬赖……赖……侬这个赖……赖……赖三”。
这绝非是不可能的事!
2003年6月29日
话语研究(第3号)
上、“浜”在那里
春天的某一天,我在家门口附近的老街上散步,看到路旁有一大堆人在下象棋。在我惊讶于上海闲人多多之余,偶尔听到这么一句妙语:“你的马和炮就给我‘浜’在那里吧。”
原来是一个戴眼睛的老头,用他的一只车把对方的一只马和一只炮看死了。他很得意。
我想,这个老头肯定是一个从“山上下来”的“老梆瓜” (“山上下来”是80年代初期的上海流行语,意指“劳改释放犯”或“劳教解教人员”。“老梆瓜”为最近流行语)。
“浜”不是一个常用的上海词(我甚至不知道这个“浜”和“老梆瓜”的“梆”是否是同一个字),而是一个亚文化词汇。在上海看守所里,马桶称之为“浜布”。离“浜布”挨得越近的人,其地位就越低。这些人,尤其是最后两个,不仅整天要闻马桶的味道,还要为整个牢房里的人洗碗,干各种体力活等。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司套小官司吃。”
近来流行开来的“胸闷”,我猜想大概最初也是从看守所里流行起的。你想,当一个人从广阔天地中,突然一下子被“揿在瓮里”,第一反应自然就是“胸闷”。
无疑,这些呆在“浜布”旁边、吃“小官司”的“胸闷”的人,都盼望着有一天自己的位置能够向前移动。
这个老头把“浜布”的“浜”动词化用在这里,实在妙极!
下、亲爱的眼睛
我想,一个不懂“浜”意思的人,读这句话:“你的马和炮就给我‘浜’在那里吧。”仅凭借着自己的语言直觉读懂这句话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让他翻译,或许就成了:“你的马和炮就给我‘死’在那里吧。”只要他会下棋,知道被“看死”的含义。
其实,即使对于一个有过坐牢经历的人,要他翻译这话,大概也只能译成这样。虽然,这样的翻译会使他多少有些感到惆怅。
我们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1984年她(指配音演员苏秀)为译制片《李尔王》整理口型本。格洛斯特伯爵被挖去双眼后,在旷野里遇到了儿子埃德加。埃德加看见父亲眼睛上缠着血迹斑斑德布带,惊呼道:‘Oh,my sweet eyes!’翻译成:‘噢,我亲爱的眼睛!苏秀想来想去觉得不对头。大家一起查看朱生豪先生的译本,上面也是这样译的。她实在放心不下,让翻译‘抱来一本厚厚的大词典’细细查阅。结果终于查到了my eyes作为感叹词时的释义:‘天哪!’
朱生豪先生是我极为钦佩的翻译前辈,但正如Pope所说:To err is Human(人人难免出错),何况当时朱先生手边未必有如今这么完备呢。”(周克希,《咬文嚼字》,2000年,第四期。)
从周文来看,周克希似在强调查词典的重要性。他“惋惜”朱生豪之所以犯错,就在于没查词典,或没词典可查。周先生的用意是不错的。
初读之下,我也觉得很有道理。然而,后来,“想来想去(又)觉得不对头”。按理说,如果“my eyes作为感叹词时的释义:‘天哪!’”解,即使没有词典可查,要读出这一层意思来也并不难。比如说,当我们看到一幕恐怖的场景时,就极有可能说:“天哪!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由此转化为“噢,我亲爱的眼睛!”这也不失为一种活译。
为什么非要有词典呢?
何况埃德加是在看见父亲眼睛上缠着血迹斑斑德布带后,惊呼道:‘Oh,my sweet eyes!’说不定,这里“哦,我亲爱的眼睛!”原指的就是对他父亲失去眼睛的痛惜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找到了《李尔王》,“第四幕•第一场、荒野”。发现其中并没有Oh,my sweet eyes,只有Bless thy sweet eyes,they bleed。我的猜想没有错,sweet eyes,果然是指格洛斯特伯爵的眼睛。而朱生豪将之译为“祝福您的可爱的眼睛,它们在流血哩。”译得也很对。
原来,苏秀的《李尔王》是电影剧本,本身与朱生豪的译本无关,只是周克希不读原著,人云亦云了。
我以为,一个好的翻译家,并不是非要有词典才能无错的,就象我上述指出的那样,即使一个懂得“浜”原义的人,最终却也有可能将它译成一个平淡无奇的“死”。但是,原著却非精读不可,并同时极端地信任自己的语言直觉。
2003年6月30日
话语研究(第4号)
一、世纪名骂
2002年12月,一个叫安东尼•亚瑟的作家发表了一本书《文人相轻:从马克•吐温到汤姆•伍尔夫》。作者从美国文学史上,精心挑选出其中最著名的八对文学对头,他们是:马克•吐温与布雷特•哈特、海明威与斯坦因、刘易斯与德莱赛、埃德蒙•威尔逊与纳博科夫、C•P•斯诺与F•R•利维斯、丽莲•海尔曼与玛丽•麦卡锡、杜鲁门•卡波特与戈尔•维达尔、以及汤姆•伍尔夫和厄普代克。
文人相轻这个话题并不新鲜,就象狗咬人算不上是新闻一样。然而,象丽莲•海尔曼与玛丽•麦卡锡之间的争吵,竟让人会产生这么持久的兴趣倒也少见。或许纯粹是个巧合,就在这同一个月里,一部名叫《假想的朋友》(Imaginary Friends)也同时在著名的“百老汇”上演。用董鼎山的话来说:“新剧的情节就是根据她们之间的龃龉。”
1980年1月,在一档“脱口秀”节目中,玛丽•麦卡锡重复了她以前指责丽莲•海尔曼说谎时,曾说过的那句广为人知的话:“Every word she writes is a lie, including ‘and’ and ‘the’。”“她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话,包括‘和’和‘这’。”(《知识分子》,P411,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杨正润等译)。董鼎山将之转译为:“她所写的每一个字,包括"And"与"The"都是谎话。”
海尔曼当时也正在看这个节目,受此刺激,便向法院告玛丽•麦卡锡诽谤罪,要求赔偿222.5万美元。毛姆在总结文学社交圈子现象时,说过一句极为精辟的话:要吹捧一个人或诋毁一个人,莫过于给他(她)起个诨名,或者说一句上口的、易于流行的话。从英文的语境上说来,玛丽•麦卡锡的话确实酷。And与the都是英文中最常见的词,当一个人连她写的虚词都是不可信任的,其它的话自然谈也不要谈。从修辞的角度上,这话说不定也是有史以来,对于谎言者最为夸张的一种说法。
在一篇论述修辞“夸张”的文章中,作者黎少铭即以“and和the都是谎言”为标题:“Mary McCarthy有一次大力批评她的对头作家Lillian Hellman说:‘她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言,包括and 和 the在内(Every word she writes is a lie, including ‘and’ and‘ the’ )。读我们的报章,黎明自杀、陈健康事件、富豪患癌……真的是连标点也是谎言。”(1999年3月19日《明报》)
2002年12月26日《耶路撒冷邮报》,在指责巴勒斯坦谈判代表Saeb Erekat说谎时,原文作者也提到了这话:“Every word she says is a lie, including ‘and’,‘but’and ‘if.'' What Mary McCarthy said of Lillian Hellman, so one could say about Saeb Erekat。”
事隔许多年,在遥远的地方还有人提起,并且添油加醋地走了原样。这只能说明“Every word she writes is a lie, including ‘and’ and ‘the’。”确实深入人心,成了一句“世纪名骂。”
然而,无人如何,象这样的译文,在中文语境中,是丝毫都不具备一点流行的基础的。虽然从直译的角度上说,它们都没有错:
“她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话,包括‘和’和‘这’。”——杨正润等。
“她所写的每一个字,包括"And"与"The"都是谎话。” ——董鼎山
“她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言,包括and 和 the在内。”——黎少铭
一句妙语,在中文中被糟蹋成了这个样子!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二、离奇的推理
翻译家傅雷给人的印象是严谨与孤傲,但孤傲的人也常是任性的。傅雷把《高老头》中的femme这个词分别译作:“女人、太太、老婆、娘儿们、婆娘、妇女们、小妇人、少女、小娇娘、老妈子、小媳妇儿、妙人儿等等。想必傅雷先生认为,巴尔扎克倘若用中文写作的话,是会换这许多字眼的。
年轻的许钧先生译60万字的长篇小说《名士风流》时,则反其道而行之,遇到法文sourire,统统译为‘微笑’或‘微微一笑’,决不用莞尔一笑、嫣然一笑、笑吟吟、笑眯眯之类。他的立论是,‘法语中关于‘笑’的表达也极为丰富、为何波伏瓦只用‘sourire’……”。(周克希,《咬文嚼字》,2000年第一期。)
孤立起来看,读者可能会赞赏傅雷的这种活译,然而,一旦把许钧的“立论”放在一起看,再细细品味的话,也就不难发现,傅雷这样的“活译”,其实不是嘲笑法语femme于这一词上的贫乏,就是在嘲笑巴尔扎克是一个法语写作中的低能儿。
一个连母语都不及格的人,“倘若用中文写作的话,”怎么可能“会换这许多字眼的”呢?
这样的推理是不是也太离谱了?!
三、偶遇大师
再也找不到大师的名字了。当初,我肯定记下了他的名字,第一个字母依稀是a。那是去年的七月,一个如此相似的盛夏之夜,我在翻译“伯林论威尔逊”。严格说来,这是我重返自由生活后的第一篇译文。
我一边翻译,一边用“寻找英译”的名字,将它挂在“英文”聊天室。当时的我,对网无知而茫然。
这是一篇对话录。我知道埃德蒙•威尔逊曾娶玛丽•麦卡锡为妻,并曾将她的脸打出青皮蛋来。而照伯林的说法,埃德蒙与海尔曼似乎还有一腿。“伯林:哦,记得他在她的公寓里呆了几星期。他说:‘不,不,她很好,她相当有素质。我知道你不喜欢她。不,不,她象回事儿,她是一个老朋友了。’”
不久,就有人开始与我交谈了。起初用的是英文。我问他:
“He was an American patriot, 他是一个美国的爱国者。可以这么译吗?”
他答:“他热爱美国。小伙子,得活译,这才有趣。”
“赞成!你怎么知道我是小伙子呢?小伙子!”
“我除了嘴上的四颗牙是自己的之外,其余的都不是自己的。”
“那么hot girl呢,怎么译?”
“甜妞。”
“不同意,如果是甜妞,sweet girl又该如何译呢?”我说。
“对!还有什么问题?”
“He's a hostile fellow。”
“他浑身有刺!”
“有些道理,那么Every word she writes is a lie, including ‘and’ and ‘the’呢?”
“她谎话连篇,就连标点符号也是。”对方几乎不假思索,便飞快地打了出来。
“啊?我不得不说你是个大师!”
一年之后,我才发现这其实就是我的网上奇遇。
2003年7月1日-2日
话语研究(第5号)
一、 一、韩少功的“夏娃与亚当”
“我曾经有一个想象:如果一个人的血缘来自父母两人,而父母的血缘又来自祖父母一辈的四人,祖父母的血缘又来自太祖父母一辈的八人……照此几何级数往上推算,只须几十代,全人类的巨大数目都可统括在先辈的范围之内,都是每个人共同的祖先。”(《马桥词典》,韩少功)。
这个想象很妙,但无论如何看上去总有些别扭,给人以一种怪异之感。恐怕运算不了几步,我们的头脑就会发胀、头大起来。换一种说法呢?
父母两人生出两个小孩,小孩长大后,再生出两个小孩,祖孙三代就有八个人……照此几何级数往下推算,只须几十代,全人类的巨大数目都可统括在子孙的范围之内,都是一个人共同的孩子。
这种说法看上去就舒服得多了,而且,只要假设父母两人是夏娃与亚当,每个有计算能力的人便都不难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然而,这样一种说法与结论看上去似乎也平庸之极。
当韩少功的这个想象最初出现于他头脑里时,他肯定无比惊讶,以致于复述时,还称其为想象,而不是想法,或结论。
其实,这两种说法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都依赖于几何级数的使用。这让我想起康德著名的“两律背后”。想象时间的终结,这对我们每个人说来似乎都是很难的,我们同样也难以想象,就在我们的此时此刻,有一个无限的时间过去了。而从逻辑上说,既然“时间的开始”对我们说来是自然的,那么就该设想“时间的终结”才对。
只要我们能够想象没有终结的时间,我们同样也就能够想象没有开始的时间!
但不管怎么说,有些想象在我们看来就是这么怪里怪气。
二、维特根斯坦与胖子的皮带
据马尔康姆说,在一堂哲学课上,维特根斯坦问在座的各位一个问题:想象地球赤道上箍了一根绳子,如果这根绳子增长了一米,那么这根绳子将高出海平面多少?
比较起地球赤道的几万公里来,增加区区一米的长度,显然微不足道,似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而,不难设想,几乎在座的人都不加思索地认为,绳子高出海平面上的高度难以察觉。
这种想法却是错误的。
维特根斯坦的回答:增加的高度不仅不难以察觉,而且大为可观——绳子将离海平面约有半尺之高!
人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他们从经验出发,做了想“当然地想”。维特根斯坦看到了这个“奇迹”,在于他做了计算。
事实上,这是一个连小学生都会计算的算术题呢。
其实,不做算术题也没关系。在生活中,胖子的经验是:虽然他的皮带只是多扣了区区一小格,可结果连喘气都有困难。而一个瘦子的皮带多放了一格,那就有可能连裤子都掉落下来啦。
只是人们一般不习惯于对离散的经验作比较或联想罢了。
三、我的想象与美国
我曾经也有一个想象。
如果说韩少功的想象是积极的,它唤起了“天下一家”的热情,那么我的想象就是消极的:它打破了我对于一切古老文明史的热情。
二千年的文明史是不是很长?当面对种种古老的文明时,是不是总易唤起我们每个人心中对于自己个体经验短暂的自卑感?
我的这个想象告诉我:大可不必!
假设一个人活了七十岁,在他的经验中,积累着七十年的文明,那么,所谓二千年的文明,是不是也就是三十个(70×30=2100)老人身上所积累着的文明?
你会敬畏三十个老头的经验吗?而所谓的五千年文明史,依次推理,不也就是七十多个(70×70=4900)“白头宫女说玄宗”吗?
读到这里,也许有读者会大笑道:文明史并不只是经验与故事,它的生命在于创造,这和三十个老人、七十多个白头宫女的经验与故事有什么关系呢?
说得好!
只要一想到美国仅有短暂的二百多年的文明史,我的这个想象立刻看上去也变得怪怪的了。同时,也不无感激之心地想到,幸亏韩少功与大多数读者都不是逻辑学家,这才有了他妙趣横生的小说,带给了人们这么多的快乐与想象。
2003年7月8日
话语研究(第6号)
一代不如一代的上海人
我曾听我哥说起过这样一件事,八十年代末,他在澳洲一家咖啡厂里打工。工厂里只有两个人抽板烟斗,一个是他,另有一个长的很象克里斯蒂娜笔下的大侦探波罗的老头。因为是烟中同道,老头特来找他聊天,当听说我哥来自上海时,老头立即竖起大姆指,连连称崭!并兴奋地说,三十年代,他叔叔就在上海谋事。口气之得意,就好比在八十年代里,国人说有一个叔叔在纽约一样。查三十年代发现,当时上海有15万外国人,比起今天的5万来,三十年代的上海更象是一个国际大都市。有好事者考证说,其时上海已名列五大国际大都市之一。是不是如此,我不敢肯定,但在我的小时候,上海肯定是中国的“拿莫温”(洋泾浜,第一名)。以致于我八十年代末期在广州时,听《花城》的一个编辑说:“现在广州是新贵族,上海是老贵族啦”,还一时反应不过来。
这些且不管它了。但从方言的考证上说,总有一种感觉,似乎上海人的自我感觉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六十年代上海,当称赞某事或某个人、某样东西很好时,上海人喜欢说:“穷嗲”,“赫好”。七十年代时说:“一只鼎”、“顶脱勒”,或者是“乓乓响”。这“穷”、“赫”、“顶”(鼎)都是修辞里的最高级。“乓乓响”作为一种响声词来说,尽管不怎么雅观,令人容易联想到一个赤脯的“瘪三”把胸脯拍得海响,但无论如何,这里总有一种自鸣得意的形象在。八十年代时,我甚至听到有人说“伟大!”据说,这一说法来自于一部六十年代的老电影《女理发师》,但总而言之,在那个年代里的上海人,他们是豪爽与开朗的。
大概是九十年代初期,上海人却突然改口说“不要太好哦”。最高的肯定句怎么一下子变成了反疑疑问句啦?而且,一旦流行开来,就达十年之久。
有人说,这是因为上海人越来越与世界接轨,他们更多地懂得征求对方的看法啦。
“帮帮忙!朋友!”有这样的说法吗?
2003年7月14日
话语研究(第7号)
“打开司”考
“打”是汉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之一,有人统计《现代汉语词典》,发现其中仅以“打”字开头的词就有168个,如打架、打手、打夯、打搅、打秋风、打官司、打交道等。其它的词有:挨打、吹打、拷打、单打一、驴打滚、大打出手、插科打诨、一网打尽等凡48个(傅兴岭、陈章唤主编:《常用构词字典》)。
《广雅•释诂》:“打,击也”。
若“打”的本义为“击”,引申义为“攻打”,一个有趣的问题产生了:从这么一个“杀气腾腾”的“词根”中,怎么会引出这么多的词组呢?如果说“言为心声”的话,这岂非反映出使用汉字的这个民族,从种族无意识上说就是一个尚武的民族?
作为一流文人的欧阳修,不可能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的解决方式倒也简单,即认为许多“打”字的使用都是世俗误讹:
“世俗之语之讹,而举世君子小人皆同谬,惟‘打字耳。其义本谓考击,故人相殴、以物相击,皆谓之打。而工造银器亦可谓之打可矣。盖有槌击之义。至于造舟车者曰打船、打车,网雨曰打鱼,汲水曰打水,役夫饷饭曰打饭,兵士给衣粮曰打衣粮,从者执伞曰打伞,以糊粘纸曰打糊,以丈尺量地曰打量,举手试目之昏明曰打试。至于名儒硕学,语皆如此。触事皆谓之打”(《归田录》)。
这段话简单地翻译为白话文就是:有一个字,且只有这一个字,全国上下三教九流,就连第一流的博雅之士都概莫能外、以讹传讹,这就是“打”字。其实,“打”字的本义指相互斗殴、用物击打,勉强引申到打造银器尚可,若还说什么“打船、打车、打鱼、打水、打饭、打衣粮、打饭……”等等,那就是扯谈了。
宋代的吴曾不同意欧阳修的这种观点,他从字形上分析“打”的意义,认为“打”就是“以手接触”之义:“予尝考释文云:丁者,当也。打字从手从丁,以手当其事者也。触事谓之打,于义无嫌矣。夫岂欧公偶忘释义云耳?”(《辨误录》) 。
在这个问题上,我大致赞同吴曾的观点。简言之,我以为,凡与手有关的活动,大多可作“打”。
恩格斯认为,劳动创造了人。换言之,人如果没有手,只有前肢,又岂能称之为两足动物呢?“手”的活动既然在人类史上占有这么重要的作用,出现了这么多的“打”,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们说:打乒乓、打扑克、打篮球、打排球、打网球、打羽毛球……可我们从来不说打足球。显而易见,乒乓、扑克、篮球……都是用手打的,而足球则是用脚来踢的。
用手来完成的动作另还有:打鱼、打铁、打井、打饭、打酒、打包、打毛衣、打肥皂,等等。
或许有人举例道:说打鱼固然不错,但为什么同样用手(也许还包括工具)来完成的事,我们不说“打螃蟹”、“打虾”,而说“抓螃蟹”、“抓虾”呢?其实,我们同样也不说“打白鱼”或“打青鱼”。这是不是说,当“打”用于手的劳动时,它主要是一种泛指,而不是特指。比起“抓”来,“打”更为抽象化呢?
而从表面上看,“打酒”与“打鱼”似乎具有同样的语法形式,可一旦具体到实处我们便会发现,说“打黄酒”、“打白酒”是正确的,但说“打啤酒”则是错误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再比如说,我们说“打井”,但我们能说“打水库”吗?我们说“打毛衣”,为什么不说“打衣服”呢?我们甚至于不说“打象棋”、“打围棋”,而说“下象棋”、“下围棋”,这是因为比起“打扑克”来,象棋与围棋是一种更为高级的脑力活动吗?
要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其实并不难,因为答案往往就在问题之中。难的是该从怎样的角度出发来提问题。当啤酒作为一种泊来品进入中国后,不仅只是多出了一个“物”,它也以其崭新的“打酒”方式,威胁到“打酒”这个词的古义。判“打啤酒”为错字,在其捍卫古词的纯洁性的同时,却也把这个词往古董店里送了。当满大街出售的都是瓶装酒的时候,在今天,还有多少孩子知道“买酒”也曾经被称之为“打酒”呢?
钱歌川在《误解》中写道:“本国人因习惯而发生误解的,毕竟很少,但因各地方言的不同,动辄就要出乱子,上海人把洗叫作为打,外路人刚来,听见人家无故喊打,也许就要捏紧拳头,准备应战。”大概上海人象其它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在莫名其妙地把许多东西都叫作为“打” 之后,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在保留“打屁股”的同时,便把“打耳光”叫作“吃耳光”。
如果说,“打耳光”叫为“吃耳光”,那是因为它离嘴巴近,那么为何又只有“打开司”一说,而无“吃开司”的说法呢?“开司”,Kiss的“洋泾浜”,“打开司”就是接吻的意思。它指的原本不就是嘴巴的本身行为吗?
既然从“物”的本身上来说行不通,我便从“话语的权力”这一思路上来考“打开司”。“打开司:接吻。‘开司’是英语Kiss(吻)的译音。旧时在洋行职员和部分知识分子中使用,以后长期不太有人使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外语教学的全面恢复,首先在一些学生中重新流行。”(《上海话流行语》P75)将“打开司”的重新流行定于“20世纪80年代初”与笔者的记忆不相符合。在我的印象中,“打开司”与“阿飞”、“赖三”一同流行于20世纪70年代初。那正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年代,激进的青年们只有被当成“阿飞”或“赖三”送进“局子”里去“吃官司”的份,而决无在公堂上“打官司”的丝毫权利!正是在这样一个“打官司”缺席的年代里,人们通过“打开司”这个词的引进,表达出了“化干戈为玉帛”的美好心愿。
考证完毕之后,我很得意,虽然,这种“起源考”就连我自己也不相信。但它是不是还有些意思?
不料,一个小朋友听了我的这种“考证”,大笑道:你真是臭屁啊,一男一女接吻抱在一起,不就象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吗?
这个出生于八十年代的小朋友的这番话到是真切地唤起了我的童年记忆。七十年代初,因为房屋奇缺,上海几乎所有的小弄堂里,夜幕下都有青年男女搂抱在一起。而这不正是“打开司”的起源吗?
“要死快勒(天啊),吓勒(了)我一跳。原来是勒(在)打开司。
这些男女大多是大龄青年,因为单位里分不到房子,结不了婚,就只好在马路上做野鸳鸯了。一般说来,上面的话是抱有同情心的上海市民说的。其实,即使遇到不开心的房屋主人,野鸳鸯们的心胸大多也是坦荡的:“奈勒做啥?”(你们在干什么?)“阿拉勒打开司。”(我们在打开司)。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尽管他们的行为也许早已越出了接吻的程度。
回忆至此,不仅想到,其实上海话里的“打开司”,就象70年代著名的“外滩情侣墙”一样,在这表面狂野、浪漫的下面,不无隐藏着物质贫困年代里的辛酸生活。
何况,以“打”来形容男女之事也不是没有的,文雅地说有“打情骂俏”,粗俗地说有"打洞"。
小朋友的直觉无疑是对的,尽管也许她会抗议"打洞"一词的粗俗。但是比起"打"字血淋淋的出生来,这个"打"不还是有一层玫瑰色的色彩吗?
2003年7月14日
话语研究(第8号)
上、说死话
语言是刀子,出口能伤人。一些表面看似无关宏旨、轻松愉快的笑话或幽默,依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则可能更是暗藏杀机。换言之,正因为有些话题杀伤力太强了,人们才会变着法子,给它们戴上笑的面具,使之成为温柔一刀。
那么有没有一种说法,至少在其理想的状态,它彻底摆脱了语言嗜血的本性?
假如语言是嗜血成性的,要它不伤人,显然,也就只有在它死后。而有意思的是,在上海话里还真有这么一种说法:说死话或讲死话。
据说,目前世界上尚存6500种语言,平均每隔15天就有一种语言死去。不过,这里的“说死话”并不是这个意思,似乎上海人都是渊博的语言考古学家,人人至少都能讲一种死去的语言似的。上海话里的“说死话”,指的是那些没有意思的废话。
除了死去的、无人听得懂的语言之外,没有意思的废话,当然也是不可能伤害任何人的语言一种。
下、滑稽戏
从语言的功用上说,上海人讲死话的目的是为了惹人发笑。
写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作为上海人的幸福;上海人不仅可以听相声,还可以看滑稽戏。
昨天,我偶尔在电视里见到侯宝林的一个段子《理发》,其中讲了因误听上海话中的“洗”为“打”而引出的笑话。钱歌川在一篇随笔中也写到了这种误解:“上海人把洗叫作打,外路人刚来,听见人家无故喊打,也许就要捏紧拳头,准备应战。”不过,侯宝林相声中的“我”则是一个温顺的随遇而安者,听到“打”字非但不应战、不跑,反而听天由命地任其处置。在听相声时,遇到这种有悖常理的事情,听众一般是不多计较的。使我略感吃惊的是,我竟然发现我们的相声大师,原来上海话模仿得并不怎么样。
以前有过一阵子,大家热衷于比较上海人。但在我的印象中,好象还从来没人把上海人的最大优点谈出来。也许这种优点过于明显了,反倒容易视而不见:这就是上海人的语言能力。我几乎有把握地说,每个老上海至少大致能听得懂十种以上的方言。不信的话,去听听上海滑稽戏就能让你信。
对一个从没听说过滑稽戏的人来说,大概也压根儿就不会想到,这世界上竟然还会有这么一个剧种。它“九腔十八调”,几乎囊括了各地重要方言,如,宁波话、扬州话、四川话、山东话、广东话……等等。
既然单纯的方言模仿,也能成为一个剧种的笑料的来源,这无疑也为我们增加了想象上海话中“说死话”的空间。象《理发》中那个“犬儒主义者”,用上海话来说,这种态度就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如果当年侯大师知道在上海还有了这么一种说法,说不定,便会为这个段子添出许多彩来。
本文既以“刀”开始,最后,我也想以“刀”结束。
《七十二家房客》是滑稽戏的代表作,其中老山东的一段独白在上海家喻户晓:“前脚进,斩前脚;后脚进,斩后脚;两只脚进,两只脚一起斩。”罗哩罗嗦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其实意思只有一个:打他出去。多出来的话,统统都是废话,也就是死话。
几十年后,到了《新七十二家房客》,老山东老话重提,“前脚进,斩前脚;后脚进,斩后脚……”,不过略微有些变化,就是说到“两只脚进,两只脚一起斩”时,舞台上的所有人都跟着一起起哄。当然原因在于这话太有名了,但再仔细想想,这话本来就是一句说死话,起哄原本也就是说死话的一种。
2003/8/8
话语研究(第9号)
上、谁在使用语言?
1932年1月28日,淞沪战争爆发。3天后,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宣告成立。成立大会上,作为发起人的史量才慷慨陈词道:“我年近花甲……十九路军已奋起抗战,吾人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如果畏缩退避,恐仍不能保得生命财产,不如奋勇向前,抗战救国。”
史量才出生于上海青浦县,除少年时代,短暂地求学于杭州外,终其一生都在上海度过。尤其作为“上海文化”的代表《申报》的老板,达二十多年之久。可谓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上海人。
在如此庄严的国难当头时刻,史量才却不避俚语“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的粗鄙性,且与雅言“吾人”成套搭配。他如此言说的理由,看来也只有一条:在这个老上海的心中,该词何鄙之有?
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谁在使用语言?究竟是什么使语言有了生命?
中、死猪不怕开水烫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意思与北方俚语“死猪不怕开水烫”同义。我们不妨将史量才的话替换一下:“十九路军已奋起抗战,吾人死猪不怕开水烫。”
效果如何?
这样做当然是不行的!
如果史量才真这么说了,他倒更象是一个北方军阀,而不是报业巨子了。
下:开眼乌龟
上海话中,称胆小怕事的人为“缩头乌龟”。如果将其勉强作为“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的反义词来看,“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的说法,是不是也同源于乌龟呢?
一旦想杀乌龟,不管其伸头、还是缩头也好,总有办法杀死它。
我见过杀甲鱼,办法是用一根筷子,引其上钩。甲鱼很笨,咬住后就再不松口了,这时,真正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一切悉听尊便。
死到临头的甲鱼,两只绿豆似的眼睛鼓得很大。它看见了自己在劫难逃的命运,却丝毫不想办法逃逸。
我想,以这样的方式也可以杀死乌龟,因而,我也一直以为“开眼乌龟”与“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是同义词。问周围的人,包括七老八十的老上海,九人中,居然有十人都不曾听说过“开眼乌龟”。查钱乃荣所著的《上海方言俚语》:“开眼乌龟:见钱或见物眼开的家伙”,与我的臆想相去甚远。不甘心之余,再查李荣主编的《上海方言词典》:“开眼乌龟:指妻子有外遇,丈夫熟视无睹”,更是远开八只脚,勿搭界。
经过一番更深入的考证,我终于搞清楚:“开眼乌龟”的确是一个早已从上海话中消失了的老上海话。期间,我也不无惊喜地发现,该词曾出现在茅盾、苏青的笔下。
“尽生姑同乃武去通奸,自己真是变了开眼乌龟了,总得想一妙法。使他们以后,不再发生这般丑事,可以使这项绿头巾卸掉。”(《杨乃武与小白菜》)
“‘可是你要限制她的自由,那你就得看守她,那不是你自己的自由也受了损失么?所以我的办法是:宁可各人保持各人的自由。’
‘呸!你这开眼乌龟!’矮胖太太小声骂着……”(茅盾:《锻炼》)
“但男人却正与女人相反,做开眼乌龟不但不是美德,而是顶倒楣的事。”(苏青、《好色与吃醋》)
尽管“开眼乌龟”的历史不清不白,但我还是从直观上喜欢这个词,并且继续固执地认为:“开眼乌龟”与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是一对同义词。至少,我希望将这个曾经鲜活的俚语从历史的陈迹中抢救出来!
读者,难道你们没有发现吗?该俚语就象“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样,它们都可以望文生义,而这正是从方言到书面语的一条捷径。
与此同时,我想我也回答了俚语的生命的问题。
2003/8/9
话语研究(第10号)
人皆王八,我独孔方,何也
王,忘谐音,古德:教、悌、忠、信、礼、义、廉、耻;王八,即忘耻也。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从它(蛇)。龟头与它(蛇)头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蛇)为雄。
——许慎:《说文解字》
甲鱼是用来吃的,乌龟则用来观赏,用来祝寿,更多地,也用来骂人。上海人却似乎一直龟鳖不分,比方说,上海人骂老人为“老甲鱼”或“老不死”,而不是“老乌龟”。
听到上海人说:“侬只缩头乌龟”,或“格帮乌龟王八蛋”,切不要误以为是在骂人为“王八”。其实意思不外乎是:“你这个胆小鬼”,“这一群家伙们”。
在上海话里,甚至于还有“贪财乌龟”、“孔方乌龟”之说。这里的“乌龟”都与“王八”无关,而只与钱有关。正如我上篇所说,即使茅盾、苏青皆曰“开眼乌龟”为“王八”,但依然另有“见钱眼开”一说。
一个李敖说的笑话:“抗战胜利后,当时的中国海军在西沙群岛抓到一只大玳瑁,带回南京,一时哄传。各报驻京记者,都发专电报导。天下第一吝啬鬼成舍我,那时正是北平世界日报社长,第二天看到各报报导,都说是玳瑁,只有世界日报一家,说是乌龟,于是打电报给世界日报驻京记者,查间真相。为了节省电报费,成舍我只发了十个字,全文曰:‘人皆玳瑁,我独乌龟,何也?’一时传为笑谈。”(《中国性命研究》,P123,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
对上海方言里这种“王八”意识的淡漠,我们不妨将之戏仿为:“人皆王八,我独孔方,何也?”
这莫非是说,早在百年之前,上海就已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了?而从“开眼乌龟”中的“开眼”两字,尤可见出上海“王八”们的忍耐力。
呜呼!
2003/8/11
话语研究(第11号)
一
话语,英文discuss,来源于拉丁语discussus,本义为break apart,即分开,分离。
在没有误解的地方,是不需要解释的。对同操一种方言的人说来,要求说话者解释一个新俚语的意思,这种情况并不常见。比如说,在一次谈话中,听话者第一次听到有人说"阿诈里",一个典型的反应是什么呢?打断说话者,要求他解释该俚语的含义吗?
人们当然可以这么做,但一般说来,这样的插话是反常的。
俚语的这种情景清楚地表明了话语的使用功能。人们并非通过刻意的学习,理性的训诫学会话语的,而是在成千上百次的话语使用中不自觉地掌握的。
人们总是被迫使用方言!
难以掩饰的乡音屡屡暴露出外乡人使用话语的历史。我有个朋友,娶了一个外乡人。该外来妹居住上海达十年之久,本人也是个外语教授。不可不说没有语言的资源与天赋。一天,听到我的朋友说:“掰侬两只伲光得得。”(意为:请你吃二记耳光。)大惑不解地问道:前段话她能理解,但为什么还要加上个“得得”呢?
闻听此事后,我大笑道。是的,有这样的困惑是正常的,没有困惑倒是反常。因为这两个“得得”,至少在上海的方言中消失了有二十年之久了。
我们每学会一个新的俚语,就是在认识一个新的生活经验。当我们完整地重复了一个人的口语史,几乎就是在重述这个人的生活史。异乡人因为从来不曾与本埠一起长大,他们的口音也就象霍桑笔下的“红字”一样,决不可能通过学会新的俚语而消失。
但是,异乡人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之后,他们也就再没有自己的口音了。
所有的方言都是平等的,就象家乡都是相对于个人而言一样。
二
讲一个钱钟书女儿学讲话的故事。
钱媛到了一岁零三个多月还不会叫人,不会说话。刚回国时,见到生人,只会叫“non non”,发小舌音“ r r r r r r……”。使人感到十分新奇。究其原因:“她从小听到的语言,父母讲的是无锡话,客人讲国语,‘对门太太’讲法语,轮船上更是嘈杂,她不知该怎么说话。但是没多久,她听了清一色的无锡话,很快也学会了说无锡话。”并且“从此她也不会‘打花舌头’了。”(P95,杨绛,《我们仨》)。
这是为数不多的而有价值的语言实例,它显示出语言使用在儿童学习语言中的重要性。
三
象许多大作家一样,钱钟书、杨绛都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时地点缀一些方言。在《我们仨》的附录二,我甚至于见到这样一段妙文,是钱钟书、杨绛写给他们亲家母的,用的是十足的吴语。
“阿奶:长远勿见,侬好伐,府郎向闹热来西,像十四夜个月亮,大团圆则缺一眼眼,伲两家头搭侬开心。......"
这里有一点要说明,他们的亲家母并不是目不识丁的老太太,而是受过高等教育的。
对作家而言,其实使用方言有些象吸食鸦片,一旦写顺了手,就难以刹车。我想,读得懂这封“方言信”的读者,一定难以忍心再将它译为国语。
曾有有心人从方言的角度,比较杨绛写钱钟书与他人写的优劣。“教不会,发恨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锺书哭。锺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杨绛,《记钱锺书与<围城>》)
一个读者即使不知道无锡话“心疼气恼”的意思,他也能从上下文读出这里的意思。而且,仅从文字上看,“心疼气恼”也比其他的词,如“又爱又恨”或“恨铁不成钢”之类要来得贴切。
后来,有人从中取材,结果写成了这样:
“父亲只得背着伯父和其他人,悄悄地体罚他,还不许他哭出声来,不许让伯父知道,他就这样忍着疼不敢哭。后来终于让伯父知道了,伯父很生气地把他父亲训斥一番。” (孔庆茂,《钱锺书传》)。
2003/8/31
话语研究(第12号)
上、鱼的启示
我第一次养金金鱼,不到三天,上百条鱼苗就通通死了。第二次,差不多的鱼苗,三天后有七条鱼存活了下来,一星期后,才死了一条。面对水里悠哉悠哉、渐渐长大中的鱼,我突然意识到这最后的六条鱼就是达尔文“适者生存”的一个范例。
从语言的进化角度看,“呀呀语”最为符合人的天性。举凡天下小孩,莫不从这种语言开始。其次为方言,这是一种与我们的身体、周围的世界密切相关的语言,最后才为书面语。
这是一条经由具体到抽象的语言道路。从人性的角度看,它是一部退化史,只是从文明的角度看,它才是一部进化史。
一旦牵涉到进化、退化之类的字眼,不免容易陷入意识形态之争。在亚里士多德时代,远离动物性是人性进化的标志。只是到了弗洛伊德时代,才有了将文明与人性对立的看法。 不过,还是让我们继续看水中的鱼。这同样的鱼苗,如果养在别人的鱼缸里,最后存活下的还会是我这里的六条鱼吗?如果“适者生存”意味着总是自身资质最好的鱼活下来,那么不管他人的鱼缸里,存活下来的鱼是八条,还是三条,哪怕只活了一条,他人的鱼缸里总活着我的鱼。
这是“命定论”的奇迹。
“命定论”作为一种“本质论”,曾是妨碍达尔文“进化论”思想出现的最大障碍。从鱼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即使抛弃了“命定论”,替代它的思想也不是普通人所设想的那一种信奉进步的“进化论”,而是带有极大“偶然性”的“适者生存论”。面对鱼缸中存活下的六条鱼,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脱离外界环境,单纯地谈论鱼的好坏毫无意义,好与坏总是以外界的环境为参照系的。这样,也就无所谓“优剩劣汰”了,好比是游戏场上的比赛一样,冠军总是相对于某种游戏规则而言。
下、语言分离图:一份“伪科学”研究纲领
长期以来,我始终都是伪科学著作的爱好者。该类作品可谓是“人类心愿满足”的登峰造极之作。“炼丹术”、“心灵学”、“飞碟之谜”便分别代表着人类对于生命、语言、宇宙这三大领域的秘密心愿。
我这里有一份“语言分离图”,它断言:约在5万前,人类产生了语言。大约3万5千年前,第一次产生了中国语系与印欧语系的分离。约在1.5万到2万年之间,英语和日语从同一种语源上分裂出来。约5000年前,印度语与英语从同一语源中分离;俄罗斯语和英语约在3000年前分离,而作为意大利语的罗马语和法语,约在2000年到2500年前与同一语源分离。德语与英语分离得较晚,大约在1500年。最晚的是荷兰语,700年前才与英语分离。(资料来源:史蒂夫•沃可:《英语发音革命》。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
在这份“语言分离图”中,越是与英语分离得早的语言,该语种中的人就越是难以学会英语发音。日本人的英语发音之蹩脚是举世公认的,因为它近2万年前就与英语分离。而与英语分离得最晚的荷兰人,据说,“仅仅通过几个小时的发音训练,一个荷兰人的英语发音就能象任何土生土长的北美人、英国人或澳大利亚人一样。”(《英语发音革命》,P43)。“几年前,瑞典ABBA(阿巴)演唱组用英语为满场的观众演出,取得惊人成功,原因是瑞典语与英语区别不大。……因为这两种语言在约2000年前才分开。”(同上书,P127)
这里的奇异之处在于,按理说,早在3万5千年前,中国语就与印欧语分离,中国人应该是最难学会英语发音的。但事实上,比起日本人来,中国人在这方面却有着更好的优势。
一般说来,仅凭一份研究纲领,是很难区别出它是科学的还是伪科学的。这时候,我们往往只能求助于专家的常识与直觉。当看到这份图表中,充斥着如此繁琐而明确的对于“语种分离时间”论断时;尤其是看到它对于中国这个特例的解释时:“讲中国语的人生活在一个三面边界邻接着诸多国家的区域,这些邻接国居住着讲欧亚语的人。中国人已经与东方、南方和西方的讲欧亚语的人做了几千的邻居。”(同上书,P45)象这种做结论时的武断与随意性,与伪科学有什么两样呢?
而且,与其它众多的伪科学相比较,这份“语言分离图”也有着一般伪科学所具有的特色:
一、 似是而非的“事实”。
比如说,许多人都听说过“心灵感应”,自己也多少对此有所经验,但权威性的结论却又无。我们多少也能感觉到一般日本人的英语发音难听,但阿拉法特的英语发音又好在哪儿呢?阿巴演唱组的英语固然不错,但又有多少人去认真调查过这四歌手的英语背景?何况,就算一个人能够同时掌握数种语言,可他最初的母语却只有一个。一个人的母语,就象“心灵感应”一样,这都是不可重复的经验。
二、与古老的神话联姻
一样东西只要有了年头,或者是只要我们将之奉为圣物,即使本身谎诞不经,也有可能通过后人“微言大义”的注释,从而变得真正具有了价值。
维特根斯坦曾画过一辆装有轮子的车子,他试问:两千年前,人们也会把它看作为今天的人们所理解的车子吗?
中国汉代《尚书纬•考灵曜》中言:“地恒动不止,而人不知,如坐闭窗舟中,舟行而人不觉也。”
爱因斯坦百年纪念日,正在意大利访问的方励之,就曾因这句话而被邀请到比萨斜塔前面去朗读.“谈到相对论观念的渊源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们,伽利略那段话还不是最早的,差不多两千年前,中国就有了。结果……请我到比萨斜塔
作者:安普若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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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吃喝玩乐系列:上海闲话研究 (转贴) -- 安普若 - (24924 Byte) 2004-10-09 周六, 04:08 (2462 reads) - 搞七孽“三” -- 孤枕难眠 - (4 Byte) 2004-10-09 周六, 04:31 (25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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