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概是六七月份吧,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左脚膝盖内侧长了一颗痣,我肯定以前是没有的。而且这颗痣和我身上其它的痣是不一样的,它是突出来的,颜色是红色的。我之前在国内看过文章,有一个人脚趾上突然长出一颗痣,后来发展成恶性瘤子,我就知道突然长出来的痣不是好事。然后我就去见家庭医生。他用手摸了一下,说“It's a normal mole.”(这是一个正常的痣)我问医生有没有可能是癌症,他否定了。让我放心。
一个多月后,我发现这颗痣明显长大,而且还痒,不是抓一下就好了的那种,是一种刺痒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冒出来。我就又去看家庭医生。我一边比划给他看,一边说:“你看我这个痣,一开始很小,现在已经长这么大了,你还认为它是正常的吗?”家庭医生依然说没事,但我不信。这个痣明显不同于我身上的其它痣,而且长得太快。我就对家庭医生说,我要见皮肤科医生。家庭医生说没有必要,皮肤科医生会跟他一样的结论。我记得很清楚,他最后还说了一句: “let's see how big it is!(让我们看它会长多大)”
2月28日去,那个皮肤科医生看了第一眼,就说:这是皮肤癌。我当时不愿意相信:“Are you sure?”我说我看了三个医生,都说这是一个正常的痣。但他很肯定说,你的痣所有的症状都是好的,就是颜色不好。他说我现在也不能100%肯定,但起码有50%可能。听皮肤科医生这样说,对我打击很大。他说你应该早一点看专科医生,其他人说的都不算。但他不知道,专科医生是我说想看就那就能看的吗?我说这不是我的错,我从去年6月份为看这个病而奔波,现在才看到你。他说我们现在什么都不能说,我们要等检测的结果。
我查出是皮肤癌之后,对我的家庭医生很生气,我曾当面对他说,你如果不知道,上网去查一下,皮肤癌的症状是什么?长得快,黑色的,发痒,周围的皮肤发亮发白……你用GOOGLE查一下,出来一堆!他说什么:People do make mistakes.我说,是的,我不是家庭医生,我今天衣服没有洗好,没有关系,有补救的方法,,但是你的职责关系到人的生命,生命没有了,你是没有补救的。你现在有办法来挽救你的这个mistake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