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很常用的一个词是reasonable,但什么是reasonable?我的理解是符合WASP价值观的才是reasonable。像YSL,儒家价值观很多很reasonable的行为在WASP眼里,皆很不reasonable。 Common Law在本质上就是道德法、伦理法。common law订立疏忽侵权规则的那个案例,直接就是引用圣经的话"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所以在麦当劳喝咖啡自己不小心烫伤才可以向麦当劳要求巨额赔偿!
亚洲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WASP的长时间“训练”,虽然他们既不是W也不是AS更不是P。香港、新加坡的主要人口和精英阶层,祖上皆是中国边陲地区逃出来的天朝弃民。如果没有WASP的长期训练,这批弃民估计现在还过着倭寇、张宝仔这样比天朝臣民更不济的生活。
现代性的许多内涵,基本上是出自anglophone的新教价值观。
楼主提供的那些反例,都不是新教国家。
而且新教也分很多教派,美国的应该是受卫斯理注意影响比较深,bush不也是卫斯理一派的吗?以世俗努力工作来荣耀上帝,与人分享,爱人如己……都是新教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富豪热衷把全部身家捐献出来,也是耶稣的教导,否则不能上天堂。
借贷利息,至今在ysl伦理里面也是禁止的,天主教伦理曾经也是。
所以,是否信耶稣并不是港、新、韩战后跻身发达国家/地区的原因,受WASP的价值观洗脑才是他们成功的原因。这些地区信新教的人数上升反而是WASP价值观成为当地主流价值观的结果,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