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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李庄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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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李庄案始末   
所跟贴 看完这李庄案始末,不禁令人浑身打冷颤! -- hockey - (25 Byte) 2012-4-22 周日, 21:50 (1128 reads)
hockey




头衔: 海归少校

头衔: 海归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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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4/10/29
文章: 384

海归分: 26647





文章标题: [转帖]重庆恐怖 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1559 reads)      时间: 2012-4-22 周日, 21:53   

作者:hockey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王昊轩



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王立军还痴迷于绘画和书法,在绘画上他临摹的《清明上河图》几可乱真,书法也曾获辽宁省第5名。



但我对王立军的第一印象却是极其糟糕的。我第一次知道王立军这个人,是在浏览新闻时看到了一则关于重庆打黑批捕会议的描述。



这次会议是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王立军主持会议。会场武警全副武装,杀气腾腾。会上,王立军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



“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李虹,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



此次会议上一共抓了六七人。都是当场点名,当场抓人,都不用公安,全是武警。



我不知道读者看到这里是怎么想的。但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则新闻时我真得是吓得浑身发抖,好久都说不出话来。我自认是胆子比较大的人,但王立军这种抓人的方式,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唐朝时专为女皇帝武则天排除异己的酷吏,“请君入瓮”的来俊臣。



这种抓人方式还不算是最恐怖的。薄熙来被免职后,一些在薄熙来“唱红打黑”声势如日中天时期被“毙”的报道也得以重见天日。《晶报》记者黎勇将其两年前拟定刊发而最终被撤下的稿件发布在博客上,透露了许多有关重庆打黑的内幕。

2009年10月25日晚,在重庆的一家酒店里,重庆一家重要媒体的采访部门负责人,向晶报记者讲述了他亲眼所见的一个场景: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被抓后,“打黑英雄”王立军主持召开了一次全市公安系统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事先都安排好了座位。会议开始前,王立军提醒,每个人都要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千万不要坐错了位置!参会人员到齐后,进来一排武警,站到了6个人中间。这6个人顿时吓得浑身发抖,手脚哆嗦。但那些武警却没有任何动作。过了一会儿,坐在武警旁边的一个人精神崩溃了,他伸出双手对武警说:“你把我铐住吧。”武警说:“不是来铐你的。”那名参会人员说:“铐我吧,不管你们是不是来抓我的,我都坦白,我有问题……”



王立军这种抓人方式的恐怖程度和来俊臣的“请君入瓮”相比也不遑多让啊!这些场景,就是在强大的打黑气氛和“气场”威慑下,重庆官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一个小小缩影。



一位身居高位的重庆官员苦笑着说:



“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行动,成了一场政治运动。写保证、自我交待、检举揭发他人、签保密协议,有点类似于文革时期了。”



重庆一警官的亲属说:他被抓后被警察刑讯逼供,迫其在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字“给XX、XXX行贿20万”(以构陷其上级领导)。开庭前,还被威胁:庭上按照以前笔录说!不许乱讲!否则,弄死你!后被判刑入狱,在狱中仍遭威胁:不许申诉!



不仅政界如此,在重庆商界,一个接一个的“亿万富翁”、“商贾名流”被扣上“黑社会团伙成员”的帽子先后被抓了进去,财产也被没收。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些企业界人士如坐针毡,深恐哪一天“噩运”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有媒体报道,当时曾有一些富豪卖掉自己在重庆的产业悄悄出逃。



谁是黑恶势力?

重庆打黑震惊全国,那在薄熙来王立军等重庆官员们的眼中到底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呢?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给了我们如下的解释。



据2010年10月15日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以“影响政府办公楼的风水”为由,要求当地一个合法楼盘“水映康城”项目停建。在第一财经掌握的录音中,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怒斥开发商道:



“你懂不懂风水?在这个地方你的建筑起来了,就挡了政府的办公楼。这里是衙门!你们的房子建了,我还能在这坐?你们建个房搞得区委要被迫搬迁!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



王银峰书记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自己就是政府的化身:与我作对,就是与政府作对;与政府作对,我就可以给你扣上黑恶势力的帽子把你给抓起来。政府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说话,比黑社会更让人感到恐怖,要知道黑社会毕竟是见不得光的,还要偷偷摸摸地作恶,而薄熙来治下的重庆当局却是光明正大地制造冤假错案,给异己扣上黑社会的帽子除之而后快。



一个令国民感到恐惧的政府绝不会是什么好政府。用《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的一句话来形容薄熙来主政的重庆最贴切不过了:



“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如果人民害怕政府,就是暴政!”



“黑老大”黎强

2008年11月3日,在渝强公司董事长黎强的组织下,重庆市主城区近8000辆出租车司机发动了一场罢工,罢工的原因有四条,一是政府对黑车整治不力,导致黑车泛滥;二是运价低,起步价只有5元;三是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过高;四是出租车有时在主城区加气难,这四大因素都导致司机生活困难,不得不通过罢工的方式来为自己维权。



罢工发生后,薄熙来组织了一次座谈会,直接和部分司机以及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对话。在这次座谈会上,当薄熙来谈到他对重庆出租车行业作了一些调查的时候,黎强站起来打断了他的话,说:“薄书记,你来重庆的时间很短,不了解重庆的情况,我来给你讲讲”。这种“犯上”的行为让薄熙来极为尴尬,有人暗地里说:“黎强完了,薄熙来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果然,在第二年薄熙来和王立军发起的“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黎强被奉行“与政府作对就是恶”的重庆官员们扣上了黑老大的帽子。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的是75岁的法学泰斗赵长青先生。赵长青承认黎强的部分犯罪事实,例如行贿罪、逃税罪等,但坚决否认黎强是黑社会组织的头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的刑法里第一次出现“黑社会”的字眼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在这次修订中,赵长青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组织”相关问题国家级课题组组长,他本人也是中国黑社会问题的研究专家。赵长青称检方提交的1849件公诉证据中,没一件能证明黎强是黑社会。“法律对‘黑社会’的定义,是有组织地犯罪,并不是犯了罪的组织。”



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黑社会问题研究第一人”赵长青为黎强做的辩护最终还是失败了,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像黎强这种稀里糊涂变成黑老大的在重庆打黑中并不是孤例,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一名涉黑案辩护律师周立太称开庭前“律师看不到案卷,会见不到被告,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诉,快审理”



周立太批评重庆打黑成了一场政治运动:



“打黑本来就是政府分内的事情,如果运动化,很多事情就会扩大化,打击犯罪,要建立起长期、良好的常态机制,不能是突袭式的、政治运动式的。被告人不管犯了什么罪,不管严重到什么程度,他都有委托律师的权利,律师有为他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有会见权,而在本案中一律不得会见。在审判阶段,所有律师都看不到案卷。所有的案子也都是快起诉、快审理。如此办案,律师如何发挥辩护权?”



周立太这样质问重庆打黑的合法性。



更为可怕的是,重庆警方在打黑过程中普遍使用了刑讯逼供等肮脏下流的手段,其中最为骇人听闻的例子就是龚刚模案和李庄案,这两个案子可以说是重庆打黑的缩影。

作者:hockey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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