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原创]中国证实松花江污80公里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原创]中国证实松花江污80公里   
所跟贴 [原创]中国证实松花江污80公里 -- 游客 - (1382 Byte) 2005-11-24 周四, 10:19 (2158 reads)
黄翻船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培养索偿意识达致生态保护 (271 reads)      时间: 2005-11-24 周四, 10:21      

作者:游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终于“姗姗来迟”地公布,本月中旬吉林石油化工厂爆炸后,松花江水质含苯量超过安全标准一百倍。面对如此严重的污染,有关方面须不惜工本善后,尽快把毒物稀释,把污染灾害减至最低,以免黑龙江省甚至俄罗斯境内的沿江居民付出沉重代价。

苯是一种挥发性强的有毒物质,人体大量吸入,影响中枢神经,会头晕呕吐,严重者更会昏迷甚至呼吸和心跳停顿。至于长期吸入轻量的苯,亦会令身体慢性中毒,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引致头痛头晕失眠。本港规定油站安装加油气体回收系统,就是因为汽油散发的有机化合物中的苯,可以致癌,威胁油站职员及市民健康。昨日所见,哈尔滨段松花江仍有人游泳,当地市民只担心饮水的问题,显当局尚未清楚向市民交代今次污染的严重危害性。

污染不赔社会代价更大

去年五月,广西和广东接壤地方,一辆运苯的油罐车翻侧,污染陵江和鉴江下游,当地立即停止供水,还紧急疏散三村村民。一个小地方的一次小意外,地方官员已紧急安排保障百姓。今次涉及的企业和官员层次都高得多,可惜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反应却远逊当日。

在先进国家,发生如此严重的生态污染,政府和企业会合作启动紧急应变机制,不惜工本尽量缩窄影响,第一时间警告群众,竭力把意外引起的社会代价降至最低;因为在外国,类似意外可以导致天文数字的索偿,令企业和政府不敢怠慢。但在内地未必会有同样的索偿机制,令人担心会令有关方面麻痹大意,错过了补救祸害的最佳时机,最后要由社会付出沉重代价。

索偿意识不发达,往往令主事者流于短视,令到环保问题受忽视。这次化工厂爆炸,万一社会出现集体严重中毒,大家可以想象带给老百姓的痛苦,激起的民怨和混乱,哈尔滨市政府今次果断实施“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停水,相信部分也是基于这个考虑。但如果问题不根治,居民若出现慢性中毒,社会表面上没有甚么动荡,但是多年后受害者如果患癌,社会要负担沉重的长期病患者的医疗代价。

流过便算贻害下游居民

今次吉林省方面,等到昨天事件成为“公开的秘密”后才“解密”,同时发出“安民”之语,指当局实施多项措施后,省内松花江水质含苯“前晚全部低于国家标准”。对于事发后十天以来天天饮用污染超标江水的沿江居民,这是否令人满意的交代呢﹖而且“毒水”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只是“流”了去邻省黑龙江而已。

为今之计,当局应痛下决心和有力措施消毒减毒,而不但是等“毒水”流过,因为哈尔滨下游还有众多沿江居民饮用松花江水,包括工业重镇佳木斯,“毒水”还可能“出口”到俄罗斯。就长远而言,当局更应考虑要企业承担污染的赔偿责任,以达致在经济发展下保护生态的目标。


作者:游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原创]美国独立节花絮 行行摄摄 2009-7-09 周四, 10:13
中国环保总局局长因松花江事件引咎辞职 ZT -(那善意谎言的张省长哪?) 海归论坛 2005-12-03 周六, 05:16
[原创]松花江毒水域扩至135公里 | 官员早知水污染,闭门讨论是否公开 海归论坛 2005-11-25 周五, 12:10
关于松花江水污染,看看国内官方的新闻发布(ZT) 海归论坛 2005-11-24 周四, 16:41
在9.18到来之际,唱一曲《松花江上》,海石/Lulu212 高山流水 2012-9-18 周二, 09:17
纪念民族灾难深重的岁月:松花江上 民歌 2011-9-18 周日, 11:55
[原创]德国威斯特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小企业开创融资新领域 谈股论金 2011-7-15 周五, 10:11
[原创]美国纳斯达特上市IT公司招聘network support eng... 海归职场 2011-3-04 周五, 13:53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