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资料备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资料备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所跟贴 资料备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 安普若 - (7212 Byte) 2006-5-20 周六, 16:12 (4215 reads)
AttorneyAtLaw




头衔: 海归少将

头衔: 海归少将
声望: 讲师

加入时间: 2004/10/25
文章: 838

海归分: 241786





文章标题: [转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 (517 reads)      时间: 2006-5-20 周六, 22:59   

作者:AttorneyAtLaw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

一、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规定

1、投资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增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投资额的比例,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外商投资企业进资期限规定

1、按合营合同(章程)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①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含五十万美元)的,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②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上至一百万美元以下(含一百万美元)的,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③注册资本在一百万美元以上至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二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④注册资本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以下(含一千万美元)的,三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⑤注册资本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2、合营合同(章程)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余额部分按上款规定执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规定

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在合同中不约定合营期限的,应在合同中订立终止条款,规定企业终止的条件、终止程序以及企业清算和财产分配原则。
举办合营企业,属下列行业或者情况的,合营各方应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1、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装修、咨询等;
2、经营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
3、从事资源勘察开发的;
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
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按规定在合同中应约定合营期限的项目,其期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的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在五十年以上。

从事土地开发建设并自行经营的项目,合营期限不超过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房地产开发建设后全部出售、转让的项目,合营期限应在开发建设至完成出售、转让的合理期限内;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合营期限应在批准的开采储量开采完毕的合理期限内。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

1、工业用地50年;
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3、居住用地7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5、综合及其它用地50年。

五、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以人民币投资的规定

外商从在我国境内投资的企业中所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可用于再投资,扩大其原投资企业或新办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以人民币投资时,所获得人民币利润由当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六、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常住人员办理居住手续的规定

外方常住人员,居住时间在1月以上的,经省、市劳动就业局部门审核批准,领取《外国人就业证》到省公安厅办理长期居住证。

办理长期居住证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聘用决议;
3、有效护照;
4、健康证明;
5、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作者:AttorneyAtLaw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资料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 海归论坛 2006-2-21 周二, 16:15
资料备查:谈谈美国八大电影公司的DVD制作水准(转贴) 海归茶馆 2006-1-20 周五, 04:12
资料备查:《消费者报告》汽车可靠性 日系车揽前9名(转帖) 海归茶馆 2011-10-26 周三, 07:33
资料备查:《麻衣相法》  神奇的中国相面术大揭密(转帖) 海归茶馆 2009-4-09 周四, 00:41
资料备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英文) 海归主坛 2008-6-08 周日, 07:53
资料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90年修正)》(附英文) 海归论坛 2006-2-22 周三, 02:14
资料备查:《相人術》——算命基础知识 (转贴) 海归茶馆 2006-2-03 周五, 06:11
资料备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 海归论坛 2005-10-24 周一, 16:20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AttorneyAtLaw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